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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登记预约
预约须知:
1、男女双方至少一方为四川省户籍居民,可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任一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。双方均非四川省户籍居民的,至少一方应当持有四川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,并在居住证发放地所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。
2、双方自愿离婚,达成离婚协议。
3、双方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4、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办理的。
5、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;不一致的,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;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,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。
6、已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且在30天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办理期内,前往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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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离婚登记预约
1、已经预约成功,但不能按时到现场登记的,请至少提前两天撤销预约;
2、已经预约成功,但想更改预约日期的,请先撤销预约,再重新预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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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询离婚登记预约
预约后,当事人可以查询本次预约是否成功或再次打印预约单。 我要查询
@coypright 四川省民政厅